|
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农业与农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时间:2018-11-20 各市(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农业(农林)、畜牧、果业局(委),省级各有关部门,省农业厅厅属各单位: 按照我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,现将2018年度全省农业与农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评审范围 在我省从事农学、园艺、土肥、植保、畜牧、兽医、农业工程等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。 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;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;在机构改革期间,涉及机构职能划转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评审。 二、申报条件 (一)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,热爱本职工作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,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申报: 1.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; 2. 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,造成恶劣影响的; 3. 受到党政纪处分,处分期未满的; 4. 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,取消当年参评资格,并在全省通报批评,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。 (二)岗位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,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,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:1申报。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,可以提前使用。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填写《职称晋升空缺岗位审核表》(附件5),各市(区)人社部门对本市(区)申报单位的岗位情况进行审核。 (三)学历、资历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学历须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(学位),所学专业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。 申报高级农艺师(畜牧师、兽医师、工程师)具备下列条件之一(以下第3-8条,须具有对应的中级职称资格,并聘任现职满5年): 1.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,具有中级职称资格,并聘任现职满2年;在职期间取得博士学位,具有中级职称资格,并聘任现职满4年。 2.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,具有中级职称资格,并聘任现职满4年;在职期间取得硕士学位,具有中级职称资格,并聘任现职满5年。 3. 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毕业。 4. 在职期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,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。 5. 全日制统招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。 6. 在职期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,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。 7. 在县、乡单位(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)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,中专毕业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8年,或在职期间取得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。 8.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,或不符合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者,但任现职期间,业绩显著、贡献突出并获得省(部)级科技进步、农技推广、丰收计划(成果)奖一等奖前七位,二等奖前五位,两项以上三等奖前三位的,可破格申报。 (四)业绩要求 任现职期间,具备下列条件之二: 1. 获省(部)级科技进步、农技推广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,或市级科技进步、农技推广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2项。 2. 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,承担1项省(部)级或2项市级重点科研、推广项目,并通过验收或鉴定。 3. 主持完成本级推广项目2项,或主持完成引进、开发新技术、新产品等试验3项,并通过验收或同行专家认可。 4. 主持完成3项以上大中型农业建设项目可研报告、规划、设计,并经过专家论证通过。 5. 在科技成果转化、新品种、新技术、新成果的引进、开发、试验、示范、推广、咨询服务和技术培训,以及农业产业扶贫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,获得县级以上政府或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,或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2次以上。 6. 作为主要完成人,制订本专业国家、行业、地方技术标准1项,或参与编制技术规范、技术规程2项,并正式颁布实施。 7. 获本专业发明专利l项、实用新型专利2项。 8. 作为主要完成人选育或引进的新品种,通过国家、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或登记。 申报人员需提供任现职期间,代表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奖励证书、专利证书、技术标准、项目合同和相关文件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。 9. 参评论文、著作须与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、业绩密切相关。期刊须具有ISSN或CN刊号,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,增刊、专刊、特刊、论文集不予认可。 省、市(区)级单位申报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 (1)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科技类书籍1本,其中本人执笔5万字以上(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下同); (2)在省、部级专业期刊上作为前2名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,其中第一作者1篇。 县、乡级单位申报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 (1)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科技类书籍1本,其中本人执笔3万字以上; (2)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,其中前2名作者1篇。 (五)职称外语、计算机应用能力 职称外语、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,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。 (六)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从2013年开始,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,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;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合格。 三、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申报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,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进行审核,并通过个人述职、考核测评、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请人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职业操守。对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、上报。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。 (一)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一式3份(贴照片)。须用A3纸双面打印,中缝装订。 (二)《职称评审简表》(附件6)一式15份(A3纸打印),单位审核后,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。 (三)近五年《年度考核登记表》各一份(装订),考核为优秀等次的,并附考核结果文件,复印件加盖公章。 (四)附件材料1套。有关证件及论文统一用A4纸复印(复印件须清晰可辨),加盖单位公章。附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,并编制目录表及页码;由各市农业和人社部门审核后,在封面、目录页加盖公章确认。 1.《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》(附件2)(个人、单位负责人签字,加盖公章); 2. 任现职以来个人技术工作总结1份,不超过1500字,用A4纸打印。本人所在单位须对总结中所述事实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,并加盖公章; 3. 破格人员须单位出具业绩推荐材料一份; 4. 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各学段的学历学位证书; 5. 任职资格证书; 6.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单位聘文; 7. 继续教育证书(照片页、学习内容页、审验页)、继续教育管理平台打印的成绩单; 8. 任现职以来获成果奖、荣誉奖证书,专利证书、技术标准、成果鉴定证书,承担的项目、课题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; 9. 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(每篇字数要求1500字以上)、著作。论文复印刊物封面、目录和正文,著作复印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和主要内容提要。 (五)省级有关厅局、各市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,厅直属单位报送推荐评审函1份。 (六)《职称申报参评人员汇总表》(附件7)1份,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。 (七)申报人员两寸近期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2张(各市按汇总表顺序统一贴在A4纸上,并在照片下面标注申报人姓名)。 (八)其他要求 1. 申报人员要按申报材料填报说明(附件1)的要求,认真填写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。 2. 申报材料用牛皮纸质档案袋封装(无破损、每人限1袋)。材料袋正面须粘贴《申报材料目录表》(附件3),背面粘贴《职称申报公开监督卡》(附件4),材料袋底部和两个侧面粘贴打印有地市、单位、姓名的标识。 3. 申报人有关证件及主要论文原件,用纸质资料袋封装(每人1袋),并在材料袋注明原件材料、单位、姓名及原件清单。 四、有关情况说明 (一)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(含中央驻陕、军队转业)调入我省的农业系列(含农业工程,下同)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,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。对已符合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,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可同时进行。 (二)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,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农业系列(专业)岗位,须在农业专业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,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。 (三)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政策倾斜,对县及县(不含市辖区)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,予以政策倾斜。 1. 在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,可破格参加职称评审。获省政府或国家部委专业技术工作表彰奖励的,可不受学历限制,并且提前2年申报高级职称资格。 2. 在乡镇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连续工作满25年,具有省级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,可以申报副高级职称(含乡镇撤并后的农村社区,不含街道办事处)。 3. 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到贫困县服务满1年、或与贫困县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、或参加精准扶贫工作获市级政府(省级部门)表彰,且年度考核合格,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。 4. 通过双向挂职、对口支援、短期工作、项目合作、兼职等方式选派到基层创新创业和开展服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才,职称任职时间连续计算,在基层的工作经历和业绩作为申报职称的重要依据。 5. 鼓励各类人才扎根我省贫困地区建功立业,贫困县专业技术人员参评职称时给予政策倾斜。 (四)计算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、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。 (五)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,高级职称评审每人400元。 有关表格及附件,可在陕西省农业厅网站“政府文件—农业厅人事文件”栏下载。 五、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各市(区)、省级单位统一于2018年11月30日前,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农业厅人事处,愈期不再受理。
联 系 人:赵 珉 联系电话:029-87322514
附件:1. 申报材料填报说明
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农业厅 2018年10月22日 |